龙引中华公会奖励金待申请

南洋商报1986.12.10

龙引中华公会奖励金待申请

    [龙引讯]柔佛州龙引中华公会一九八六年度会员子女奖励金已经开始接受申请,截止日期为一九八七年元月十五日中午。

    奖励金细则如下:
    (甲)名次奖:在班内列首三名者,主要科目(国、华、英、数)及格,学年成绩总平均必须达到:中学预备班75分;五、六年级80分;四年级85分。
    (乙)优良奖:在班内列首三名以外者,主要科(国、华、英、数)及格,学年成绩总平均达到:中学预备班75分;五、六年级80分;四年级85分。
    (丙)三M制名次奖:在班内列首三名,第三学期成绩各学科(包括说话、阅读、书写)B等或以上,其他技能利C等或以上。
    (丁)三M制优良奖:在班内列第四名至第十名,第三学期成绩各学科(包括说话、阅读、书写)B等或以上,其他技能科C等或以上。

    2.中学组:(只奖华文中学初中一、二年级;高中一、二年级及国中一、二、四年级)。
    (甲)名次奖:在班内列首三名者,主要科(国、华、英及所有数学科)及格,学年成绩总平均必须达到:国中70分;华文高中75分;华文初中80分。
    (乙)优良奖:在班内列首三名以外者,主要科(国、华、英及所有数学科)及格,学年成绩总平均达到:国中70分;华文初中80分。

    3.特别奖组:
    (甲)初级文凭(SRP)成绩列甲等,总积分不超过18分。(以一九八六年度为凭)。
    (乙)马来西亚教育文凭(S.P.M.)成绩获甲等,(以一九八五年度为凭)。
    (丙)初中统一考试,成绩获三科B等或以上者。(以一九八五年度为凭)。

    (丁)高中统一考试,成绩获三科B等或以上者。(以一九八五年度为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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