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五一年马华教育

《教总33年》~历史文献 页304~309

1952.01.01

 

一九五一年马华教育

宋哲湘

 

马华教育的重要性

 

    一九五一年的马华教育,可以说是马来亚光复后最发达的年头。根据教育部二月份统计,华校学生人数打破历年来之纪录,共有二十二万五千一百零五名,华校则有一千二百六十一间,其中男校一千一百四十八间,女校一百一十三间,以全联合邦言,吡叻华校最多共二百七十一间,学生人数五万二千四百三十八名。

 

    由上述数字,便可证明马华教育是在日益发展中(如果不是紧急状态之影响,华校当不止此数),更可说明华文教育对马来亚社会前途的重要性。换言之,倘若华校教育办理不完善,直接便影响了二十二万多名马来亚公民的智识水平,间接是削弱了建设未来马来亚的力量,甚至增加了马来亚社会蛀米虫。所以,政府当局对马华教育不但不能忽视,反之应该设法扶助发展,俾马华教育步上轨道,大量造就良好公民。

 

增加华校津贴金事

 

    但查政府于一九五零年发给各民族学校之津贴金额为三千二百一十万九千七百二十三元,其中华校占最少,仅一百四十万三千二百五十九元,巫校最多,占一千五百三十一万九千八百元,英校次之,占一千二百六十二万七千九百三十九元,印校占二百一十四万三千八百七十九元。在这种不公平的待遇下,怎能使马来亚华人对本邦忠诚呢?更如何能使马华教育办理完善为马来亚造就良好公民呢?

 

    吾人周知,战后马华教育所以未能达到理想水平,其最大症结是经费拮据。原因是战后华侨经济力量削弱,一般物价增高数十倍,生活程度高升,政府赋税亦因戡乱而日益增加,使人民负担繁重,普遍感受痛苦,故对教育经费之负担亦随之减低,是则华校经费之不敷,乃必然不可避兔的现象。所以华校经费企望获得平衡者,当以当地政府津贴金为唯一是赖矣。

 

    但是政府给予之华校津贴金有若干?是否达到权利与义务均等理想呢?笔者为此,特费尽许多心血,对华校津贴金作一次澈底之调查,而写成一篇『权利与义务』发表于一九四九年十一月十四日本报,为华校增加津贴金发出呼吁先声。该文内附有政府给予各民族学校津贴金统计数字比较表四个,它详细指出目前政府对各民族学校学生每人所负担经费之不平等,英校每人每年所得津贴金一百二十二元,巫校每人每年所得六十元,印校每人每年所得五十四元,而华校每人每年所得仅六元而巳。自劣作发表后,曾引起星马各地华校董事部,华校教师公会,马华公会,及各侨团等为此召开大会响应,并分别联呈政府当局呼吁,联合邦华籍立法议员亦予以一致支持,在议会提出质询及呼吁。

 

    这一合理要求直至一九五一年六月十二日始获得联合邦教育阁员多拉星甘正式公布批准,井由七月一日起增加华校津贴金一百巴仙。如此一来,则现时华校津贴金依照学校以及学生数字计算,每年需增加一百六十万元,即今后津贴金总额可增至每年三百二十万元而已。

 

应予改善教师待遇

 

    自联合邦教育部正式公布华校津贴金由一九五一年七月一日起增加一百巴仙后,各地华校教师公会及全马总会乃先后具呈教育当局及各校董事部请求将此项增加数额全部拨作改善教师生活待遇,理由是此顷津贴金目的,原为充实学校设备及改善教师生活。盖自韩战发生以来,物价不断上涨,生活指数增高三十巴仙或五十巴仙,教师收入有限,且无额外之款,足以弥补,生活指数增高,即为薪水无形减低也。

 

    诫然,马来亚沦陷三年零八个月,侨教备受摧残,尤其身负教育重任之教师,颠沛流离,艰难万象,虽衣不蔽体,食不温饱,尚能苦心维持,弦歇不辍,这种作育英才的精神,实属难能可贵。天亮以后,虽然物价高涨,待遇微薄,工作时间增长,他们仍能固守岗位,视教育为神圣事业,实令人钦佩万分。今后华侨社会之进步,首赖教师们的努力,故对教师待遇之改善,生活之保障,及福利之增设,极其重要,必须使教师之生活安定,才能静心教导,埋头研究,贡献其伟大力量,完成百年树人之大业。所以,将政府增加之一百巴仙津贴金,全部拨作改善教师生活待遇,以情以理,都是应该的。况且,纵令获得各华校董事部接纳将增加额全部拨出用于增加教员之待遇,平均每位教师月薪亦不过仅可增加十巴仙而已,因为现时全联合邦华校教师共有五千九百八十一名,计为吉打州一七六名,玻璃市三七名,槟城九一三名,吡叻一三二四名,雪州一一二一名,森美兰三八九名,马六甲二九七名,柔佛五七二名,彭亨二七三名,吉灵丹八七名,丁加奴七四名,而以目前生活程度比较走来,每月增加十巴仙亦不为多,深信全马各华校贤明之董事先生,当不致拒绝他们的请求吧!

 

当局加强管制华校

 

    联合邦政府当局为配合紧急状态,曾于一九五一年元月十日在政府宪报上公布一项『一九五一年紧急(学校管制)法令』,又于同年二月十三日联合邦已故钦差大臣葛尼爵士在政府宪报上公布一项『一九五一年学校(普通)法令』。依该两项条例的规定,凡被发觉用政治宣传、政治教导或政治活动,从事危害联合邦公众或学生利益的学校,又或将学校用作非法团体的集会地点时,则辅政司或奉辅政司命令行事的注册官,有权将此种学校封闭,及撒消其注册。同时任何教员或监理员,如被认为有违法行为,而不应留职时,辅政司或学校注册官,有权用书面通知,撤消其注册。被撒消注册的教员,应在四日之内,将注册证交回注册官署,否则将受五百元内之罚款。监理员于接到学校封闭及撤消注册的通知后,如不遵办,可能被处一年以内的监禁或一千元以内的罚款,又或兼受罚敷与监禁。至于任何教员或监理员被撇消注册后,不准再担任相同的职务,否则将受到同样的惩罚。此外对学校一切措施的严格规定,如校名须请准,其招牌须兼写中英文,除监学教师,学生外,他人不准使用教室等。

 

    自该两项条例公布施行后,联合邦政府曾采取行动以对付华校,北马方面,有若干华校曾遭搜查,且发生员生被捕事件。中马巴生方面,亦有若干华校员生被搜查或传问的事件发生,在本年十一月十五日巴生中华中学部竟受通知停办处分。雪州教育局长且曾因此而分别召集各华校的监理员及校长举行座谈会,指示紧急时期办学的方针。

 

    在这紧急状态的时期,政府对学校实施新管制法令,目的殆无非希望各学校能在宁静的情绪中进行其教育工作,勿受外间任何逆潮的影响,或受任何非法活动所骚扰。假如学校当局能够事事缜密,不违背设学施教的原则,那怕所定的惩罚条例严厉,似亦无关重要。

 

    不过,话得说回来,在时局日益紧张的现在,常有许多出人意料的事态发生,学校当局虽然平日管教非常严招,事实上亦恐难免有小部份的员生因受着某种不良环境的影响而致误入歧途。过去马来亚各地不断发生员生涉嫌被拘捕或被传讯的事件即可资明证。而素以管教完善见称的最高学府马来亚大学竟亦发生类此不幸事件,益可以明暸管教虽严亦不易预防小部份员生抵触法律的行为。似此情形下,如果执行法律当局不慎审从事,将每一事态发生的根由与内幕加以详细的分析,则于处置小部份人的违法行为之时,或致牵累到大多数人而至整个学校机构同遭厄运。

 

    所以,吾人希望执行管制学校法令的当局,在此困难重重的时期,应随时与学校管教人员,取得密切的联络,俾于有必要依法进行除莠妥良之时,得以顺利进行,而不致有震动全局或妨碍大多数人利益的不愉快事件发生。简言之,除了调查确实某一校真正被整个利用为非法活动的机构,而不能不实施取消注册的处置以外,至于其它局部或私人行为所涉及的事态,应明辨皂白,以决定当采的步骤。

 

人力动员令与教育

 

    联合邦政府为加强剿匪实力,务使暴乱获得早日结束,乃于一九五一年二月开始实施『人力总动员法令』。其实施地点首在联合邦首府的雪州着手。自施行以来,影响最大者,为雪州五间华校男子中学之学生,每个学生都面对着可能辍学的危机,大家心中莫不罩上一层阴影,惶恐之情绪。几乎每间中学生都有半数以上退学者,因此,对学校收支预算打击不小。故各中学当局曾纷纷向政府申述苦衷,马华公会及各地分会亦因为此事分别呈函政府,请求学生应予兔役。

 

    盖每一儿童,由六岁入学,通常须经过十一年之后,始能达到毕业之阶段。换言之,一个儿童须至十七岁时方能完成其求学过程,但由于日寇侵占马来亚时期,所有在学学生已丧失四年求学光阴,其中一都份因年龄或家境关系,巳被牺牲,不能继续求学,其余一部份,幸得英军回来后,获得复再返学,效必须在其年龄中增加四岁,乃为公平之处置。若再被征入伍,待服役期满,此时年龄已高,不能恢复学业,毕生前途和幸福,因此葬送矣!

 

    再者,多数国家不强征学生入伍,乃爱惜及顾存下一代建设国家之人材,并且有失人民之信心,反之给予暴乱份子宣传诱惑煽动攻击之机会。

 

    经马华公会各侨团及各学校之据理力争后,结果当局似有所接纳,嗣后在各州实施动员令时,则很少征召在学学生入伍,并且宣布:(一)凡登记之学生,均系列入为人力动员令微调之C组,即为应微调之最后一组;(二)学校之教员,高师学生,及尚在受训之师资训练班学员均可兔役或缓役。此诚属明智之举也。

 

移殖村民教育问题

 

    剿匪部长伯力中将为断绝匪徒之食粮接济,及情报之供应,乃倡行移殖僻壤村民政策。此项政策由一九四八年下半年间即开始实施。据官方公布截至一九五二年七月底止,联合邦境内业已被迁移之村民数达三十四万之多,设立之移民新村达一百零五处,其中以吡叻及雪兰莪两州最多。

 

    然而,自是种移殖计划实施后,影响华校颇大,有许多乡村学校因移民关系,迫得学校关闭起来。就以雪兰莪一州来说,受影响而停办的华校,即有廿五间之多。假定廿五问都是最小规模者,平均每间计聘教职员四名,学生一百六十名,如此则影响失业教师为一百名,失学儿童为四千名。在此种情形下,政府当局由于新村之普遍设立,为使新村内儿童不致遭受失学之痛苦,曾积极地层开建立新村学校计划,其意旨无非欲对村民施予教育,冀使成为当地之良好公民。

 

    关于此一问题,政府当局以及马华公会均极关注。政府方面希望马华公会能协助政府建立新村内学校;而马华公会则以本身财力关系,认为建校之款尚易筹措,惟今后之给养经费来源不易。因此,马华公会曾函请当局,建议政府负担新村学校经常费,俾建校工作易于展开,结果当局已同意资助僻壤村民学校,并拟定整个计划,计为:(一)三间教室之新村学校,补贴建筑费一次过二千元,(二)教员宿舍一间,一次过补贴建筑费一千五百元;(三)移殖学校开办之第一年,政府给予每生十元之开办费,并负责全部教师之薪金,计英文教员每月一百五十元,中文教师每月一百二十元;(四)开办之第二年,补助费照普通华文补助学校办理,并负责支给教师薪金之半数。所以雪州政府经拨出六十万元,吡州政府亦拨出廿八万元为建立新村学校之经费。截至目前止,联合邦境内,获得政府津贴之移殖区学校有一百一十一间。

 

    至于受移民而遭失业之教师,均由各州教育局登记,待各新村内学校开办时,则优先录用,因为新村学校内之教员系由教育局委派者,同时其行政亦受教育局及移殖官之监督。

 

    据政府公布,联合邦境内,预算移殖之村民达四十万以上,而在这四十万村民当中,平均及龄学童当占有十万以上。这十万儿童便是未来马来亚社会之栋梁,所以其教育问题是非常重要者,如果新村教育能够好好地推进,使这十万儿童,个个有享受教育机会,则将来每个村童都成为有责任感的良好公民。

 

    所以,新村教育是不容忽视者,但是,怎样才能把新村教育办好起来呢?这便应该注意以下的两个问题:

 

    (一)师资问题,新村学校的师资在程度上应该较城市教师优良,因为在数十万村民中,除十万儿童外,尚有大部份不识字的成年村民,他们必须负起教育成年人的重大使命,最低限度他们在新村的社会中应该是起着领导的作用。在中国的历史上,圣贤之受崇拜,是超过一切权门的,他们教育人民,并作人民代言人,故此,该等教师必须要学问优良,经验丰富,及品德高尚者才能担任这艰巨的工作。

 

    (二)教材问题,新村学校的教材,要切实适合本邦的环境和村民的生活习惯,最重要的是时事讲座,和公民训练,使每一个儿童都能效忠本邦。其次应着重工艺与农事的实用教材,使他们获得生活上的技能。因为现代的教育理想是完全为生存的准备,直接的如保身、保健,间接的为要求获得生活的方便与为人父母者的贵任、为公民的任务,至于其它活动,如音乐,绘画等,则以充实生活的空间。

 

教育当局兴革事件

 

    在过去的一九五一年当中,马华教育曾有相当的兴革,最显著者首推华校校历的变更,当局为了使华校校历与英校一致,俾便举办各种短期训练班时获得华英两校教师联合举行,所以将有史以来的校历废除,由二学期制改为三学期制,其中变更最大者,为校历中之教师节与儿童节。因此一问题,曾引起华校当局及富有浓厚国家观念的华人社会作剧烈之辩论,结果星加坡的华校校历不变,仅有联合邦改革成功了,由这一点亦可以反映出联合邦境内的居民对执行政府法令之责任感了。

 

    其次,政府当局为推行本邦之法定语文,曾于一九五0年秋季开始实施各文字学校强迫教授英巫文教育。华校方面对英文一科,早经开始教授,而巫文则于前年秋季始行开班。当时因为巫文师资甚感缺乏,致不能普遍实施,至一九五一年初,全联邦十一州中,除玻璃市,彭亨,丁加奴三州之华校未有巫文班外,其它八州中共开巫文班四百一十四班,聘有巫文教师三百三十一名,受巫文教育之华校学生共有一万四千九百九十一名。迄今各州华校内开设之巫文班,业已增至五百余班,巫文教师增至四百余位,受巫文之华童几达二万名之多,有设巫文班之华校约计有二百五十余间。这更证明了吾华人是乐意接受他族文化的,问题在儿童的身心健康是否耐得住而已。

 

    此外,是增加高中毕业班会考,目的在划一高中生之程度,及使各校获得互相观摩与督促的机会,另方面教育都为作育华校师资,曾在过去一年中,假首府的吉隆坡市举办『全马华文中学科学研究班』,该班于八月十三日至十八日在本坡维多利亚书院举行,参加华文中学廿四间,受训教师卅一位。同时在三月间,亦在吉隆坡与马六甲两地举办五班『体育师资训练班』。又教部为提高方言学校之英文女教师之教学法,特派遣十二位华巫女教师前往英伦受师资训练。以上措施之经费均由政府支付,其意旨至善,但究其收效却极微,五七天的短期训练,实在研究不出所以然来,派赴英伦受训归来的师资,亦不过如此而已,根本不会起任何作用。鼓此,笔者以为,政府当局应该从治本的方法去干,从速将计划在全马开设四间师范学院实现起来,从根本上去造就优秀师资。

 

马来亚化教育问题

 

    联合邦辅政司于一九五一年二月八日之记者招待会席上正式宣布,马来亚联合邦境内,拟实行『马来亚化的教育』,可能时将设置方言出版局,编印适当之方言书籍与教科书。据解释所谓马来亚化教育,即以英文及马来文为必修科,而以其它语文为选修科。

 

    据此解释,虽仅寥寥数语,但其中含义却相当深长,如果该计划实施,首遭其殃者,是以中文及印文教授之华校与印校,该两种文字之学校,将来可能无立足之地。

 

    所谓『马来亚化教育』,不应以教授『英文』或『巫文』为标准,实施马来亚化之教育,并非以统一语言文字而可以达到者,相反的,可能引起华印两大民族之反感。因为,如果依照辅政司之解释,无疑的是宣布『华文学校与印文学校』之消灭。换言之,就是宣布中华民族与印度民族的优秀文化的消灭也。

 

    笔者以为,马来亚化的教育,应该是指马来亚特有的教育,以马来亚物质的及社会的环境所需要的教育为根据者。换言之,即应从教育方针与教科书之内容之改革,使之适应马来亚之政治,社会的环境,对于其它民族之语言文字的存在毫无关系。例如加拿大有两种文字的存在,瑞士有三种文字的学校存在,并未有损害加、瑞两国国民之一致。

 

    吾人应该提出严重敬告者,倘若政府当局以『马来亚文化的教育』为晃子,而企图消灭华印两大民族之语言文字存在,诚属万二分不智之举。这充分地表露出殖民地主义的不良作风,完全与其高唱之马来亚人民自治背道而驰了。吾以为政府当局为要达到『马来亚化的教育』,其重要的关键在各主要民族人士为着马来亚的前途出于哀诚的合作,并非可由一部份人凭着特殊地位压迫一部份人可以达到者。这一致的马来亚教育展望,必须寄于各民族文化上的合作,不应寄予一民族之努力而使别民族同化。

 

    依教育原理,小童教育应以母语的教育为重。就是在一九四六年联合邦与星加坡教育当局亦曾宣布,初级教育应以方言学校的教育为其根本的原则。所以,誉醒当局,切勿向牛角尖钻去,差之毫厘,失之千里,『同化教育』是独裁者的死亡政策,会造成马来亚不可救药的纷歧,在这原于时代,惟有『文化合作』才可以达到马来亚的一致展望。

 

华巫文教育报告书

 

    联合邦政府当局为拟树立一个统一的马来亚化教育政策,特花费了一笔庞大的费用,由英,美两国聘请了著名的教育家宾尼斯氏(英)芬尼氏(美)负责组成两个委员会调查马来亚华巫教育概况。该两委员会以数月来的努力,业已大功告成,且先后将调查结果作成报告书,向政府提呈宝贵之教育意见。

 

    自上述调查华巫教育两报告书发表后,成为轰动一九五一年教界的一宗大事,更成了关心马来亚教育前途的中,印、巫人士的论题。翻开中西各报几乎每日都登载各族人士对两报告书之意见及评议,这是民主国家里的好现象,同时更表明了,各族人士对马来亚教育前途的关怀。

 

    综合各民族人士对两报告书之评议,巫人是一致拥护宾尼斯氏之巫文教育报告书,华印人士则极端反对。至于芬吴两博士的华文教育报告书,则较受各民族的欢迎,因为其立论比较中肯之故。兹分别评述如下:

 

    查巫文教育报告书中首页即披露:该调查委员会的组成份子系有五个英国人,九个马来人共十四位委员,在该十四位委员中,有十一位系现任政府官员,却有十位是服务教育部的。又据报告书指出,该调查委员会曾会见廿七位有关人士,并接获八十八封意见书。但查其会见的廿七位教育人士却没有一位中,印人士;八十八封意见书中,亦没有一封是中、印人士所提呈者。由此可知该报告书所采纳的意见,是全与中印两大民族文化隔膜者,当然对中印文化的认识与了解是谈不到的了。

 

    其次,巫文报告书中开章明义说明『该委员会系受联合邦钦差大臣任命负贵调查巫文教育制度与贡献改进意见者』,这便说明该调查委员会的使命是不包括其它民族教育范围的,但是报告书中却涉及其它方言学校的存在问题,可议是越俎代庖了。

 

    又该报告书中第二十页内,建议设立『国民学校』,并谓:『吾人深信初等教育应以造成一种共同之马来国籍为目标,以收容各种适龄学童于国民学校,以代目前之各种方言学校,其办法为:(一)国民学校专门容纳六岁至十二岁之学童,其课程为六年制;(二)不收学费;(三)于六年课程修毕后,学生通晓英巫两种文字,其成绩优良者可直接进入英语教授之中学。在原则上,吾人提议取消各民族之方言学校。当然,方言学校之消灭系逐渐实施者,但今后关于教育经费之拨给,国民学校应有优先权。』由这一段话,很明显地告诉我们,将来免费的国民学校普遍地建立后,政府便可以将其它方言学校的种种帮助(如华校英文教员津贴金、华校学生补助费等)取消,还不是间接的宣布废除方言学校吗?我们知道,目前华校每年获政府微薄的补助费,尚感经费困难,每年仍须以各式各样的方式来筹款弥补,如果巫文教育报告书一旦付诸实施,而将补助费取消,试问华校经费岂不更困难而迫得自动停办吗?

 

    在第廿一页第十七节中又谓:『这样一来,我们要华人与印人的父母逐渐放弃他们的学校,而送他们的子女来到国民学校求学。在国民学校内,仅仅有一个东方语言在教授,这就是巫文。我们不预备强迫这般父兄们,让他们逐渐自动的来国民学校读书。如果华人与印人要维持其固有的方言小学,那末我们的计划将受到极大的影响。』这一段话,更明白地要中印两族的方言学校消灭。换言之,就是要中印儿童放弃学习他们的母国语文,而去学习他自以为唯一的东方语文——巫语巫文。

 

    在廿四页中又谓:『我们这种新的国民学校,是一种建国家的学校,我们的目的是要教授巫文。因为我们以为,做父母者如果认为马来亚是他们永久的家乡,和忠诚的对象,他们应当很欢喜叫他们子女来学习这种语文,反之,他们若不高兴如此做法,那么我们就可以说他表现对马来亚不忠诚,及不把它认作自己永久的家乡』。在这一段语气中,含有极大强迫性,无异说,如果中印人士不把儿女送入国民学校攻读,则不忠于马来亚。这样一来,个个为了要表示忠于马来亚,不得不把儿女送入国民学校念书,那么华校不是无须政府明文取消,岂不是自然而然地自己要把大门关闭起来吗?

 

    在第五十八页中又谓:『我们建议政府在各地设立教育委员会,其任务为负责在就地筹款来维持国民学校,井负责管理工作』,查这种教育会等于目前华校董事部,该国民学校经费就地筹募的计划,等于说,羊毛出在羊身上,将来大部份经费仍旧由吾华人负担。也就是说,华人出钱办别种方言的学校,这未免太那个了。

 

    在第六十五页第四节又称:『政府应该计划选择地点,开始实施这种教育制度(即开办国民学校),在建立了国民学校的地方的所有政府的小学,都将它改为国民学校,同时劝导受政府补助的英、华、印方言学校也同样改成功为国民学校。我们建议,请政府对各族方言学校继续供给补助费时,应以参加改组计划为条件。』这一段更明白说明,方言学校领得津贴金后,必须答应将来把学校改为国民学校,否则,方言学校必须消灭,不过时间问题而已。

 

    其次,该委员会又建议『在国民学校内每天半小时为讲授『马来亚宗教』,这无异连人类信仰宗教的自由也被剥夺了。

 

    最后,关于师资问题,该报告书规定国民学校的教师资格应具有:(甲)有公民权者;(乙)英文九号毕业及巫文及格者;(丙)英文九号以上一年修业者。似此情形将来全马五千九百余名的华校教师全部均被淘汰是无疑问了。

 

    总言之,宾尼斯氏的报告书,从教育制度改革的立场,可以说是一部巨着,如果这部报告书被人采纳而施行,则宾尼斯氏当会被某一都人称赞为马来亚教育的革命先锋,因为他提出了非常大胆的建议,主张把现行马来亚的教育制度扫除,消灭马来亚所有的方言学校。

 

    不过,首先我们应该注意到,他所以主张马来亚的学校除教授英文及巫文以外,其它文字方言的教育应完全根绝的唯一理由,是说由此可以提高马来亚各民族的团结性与公民的责任心。这真可谓为笑话至极的判断。深信马来亚各族人口的比率,他根本没有注意到,所以才有消灭占人口一半的语文教育而迁就另一部民族语文教育的主张提出。试问加拿大岂不是有英法语文不同的两部民族与教育制度存在欤?何曾有谁敢主张消灭一部民族的话文教育呢?

 

    其实,教育的方针如果能够达到一贯,则不论用任何文字语言,其结果是同样的。质言之,如果用爱护马来亚及繁荣马来亚的理想为教育的本旨,则不论用任何语文都可能收得相同的效果,相反的如果教育的旨趣有别,则语文虽告统一,结果亦不会获得民族统一团结的效果。

 

    现在让我们来谈谈芬吴两博士的华文报告书。自该报告书发表后,引起各方面较大的注意,尤其是华人社会,更加重视,且一致的对两博士的眼光远大,思想正确与态度光明均表示赞扬。

 

    华文报告书内容,除检讨马来亚的文化背景与华人地位外,复向政府提出下列具有建设性之建议:(甲)

一九五二年及一九五三年两年华权津贴金,应增加一百巴仙;(乙)组织委员会与政府作建设性之合作;(丙)重新编纂教科书;(丁)设『国民教育学院』及『师资训练班』以培育师资;(戊)提高华校中英文教学效率;(己)小学五年级须加授巫文。此外,他俩坚决主张马来亚华校不特应予保存,抑且为着整个马来亚的共通利益,应由政府负起责任,大力予以扶助。

 

    该报告书指出:『由于现在文化上的歧异,有多年的历史,已成了马来亚的生活方式,要由几种文化中用人的力量,另创造出一种是不能做的--如果此时用强力使它们合而为一,定然会引起更大的分裂』。又说:『所能够希望做到的事,是这些不同份子间的一种和平合作的关系,把共同利益强调起来』,『及马来亚化须基于各民族增加注意和认识,互相容忍合作从而互相予取的结果产生』。这是芬吴二氏的明智见解。马来亚各民族数百年来的相安兴荣,就是基于这一种认识合作和努力。我们以为一种新的政治或教育政策的建立与实施,必须重视客观的条件,再配合主观的努力,自然水到渠成,容易实现。

 

    关于重新编纂教科书之问题,笔者认为是必需的。目前中、英,印文方言学校所采用的教科书,确实未能完全发扬马来亚观念或适应马来亚需要,因此,在重编时,应侧重马来亚文物,但中国文化必须有相当之保存,且应有华文教育专家参与其事。

 

    至于华校津贴金增加一百巴仙问题,这实在是杯水车薪,无补于事,吾人周知,华校-般地设备不周,教师待遇菲薄,其主要原因是经费困难,目前政府给予各民族学校之津贴金,华校占最少的一个,虽增一百巴仙,较诸英巫各校仍然相差甚远,实属不公平不合理之至。

 

    此外,如组织教育机构与政府作建设性的合作,及设立国民教育学院……等,如能在扶助和发展马华教育的原则下实施,吾人当极表欢迎。

 

    诚如报告书中指出:一个国家之团结,并非依靠于语言或文化之一元化,而胥赖于公民之心理如何,对马来亚人民限制以一种或两种语言,将非为使到种族谅解与国家团结之健全气氛也。

 

教育咨委会报告书

 

    联合邦中央教育咨询委员会,为本邦教育政策最高咨询机关,其委员包括各族人士,有许多教育决策,都是经过该会议决定而后交立法会通过施行者。故此,华巫文两教育报告书亦交由该委会研讨。关于此一问题,该委会曾在隆召开三次会议将研讨之结果起草一份报告书,提出于九月十九日之立法会议,作为众议员之参考。

 

    查该报告书共分作两章,第一章系对巫文报告书之意见,第二章则对华文报告书之意见,在其第一章中,该委会研讨的结论,『系极端主张为着马来亚之教育前途,必须设立不分民族性之国民学校,但主张在国民学校未充分设立之前,政府宜继续资助方言学校,待有充足之国民学校代替方言学校时,政府可批

准各民族私家馆之设立,俾于必要时能继续教育个别民族之学说』。同时指出:『主张一名学童之最初教育应为其本身之方言,但建议初级学校首六年内之课程,应教授巫文及英文,惟华印校于首两年内,每日可规定半小时以教授国语或印语,由第三年级起再教授中文或印文之书写』。这种建议是违背了教育原理,更是不切合实际者。该种教育政策,与其说是『马来亚化的教育政策』不如说是『马来亚英巫文化教育政策』更为名符其实。

 

    老实说,一个儿童每日仅获得半小时学习其母国国语,两年其间能学得多少呢?以目前华校为例,每日上英文课一小时至二小时,至初中毕业,共读九年,结果华校初中毕业生之英文不但不能写,连会话都不可能。何况每日才学会话半小时,且仅有两年的期间,能够学多少,便可想而知了,像这种规定简直就是马虎敷衍华印民族而已。

 

    依照教育原理,六岁为适龄学童,那末该委员会意见书主张由第三年级起始教授中文或印文之书写,依此计算,六岁入学,至第三年级只有八岁大,任八岁之学童即须攻读英,巫,华(或印)三种文字,这不但是违反了教育原理,而且是根本行不通的事实,一个几岁大的小孩子,其精神与智力是有限的,要他同时学习三种文字,不但无法学好,恐怕连三种文字都学不通,似此教盲政策,不是等于自杀的教育政策吗?

 

    在该意见书中所谓『鼓励及务使马来亚的混合民族之间获得应有之教育地位』,吾人实在不知其何所指?已然要使各民族获得应有之教育地位,是不是各民族学童均以攻读英巫文为主?而且母国文字仅于每日攻读半小时,乃谓之获得了应有之教育地位吗?这简直就是欺骗三岁小童的无稽之谈,如果当局有意使各民族人士获得享受平等自由之教育地位,则应切实将务民族之文化教育列入为马来亚教育之一环也。

 

    查前述三个报告书经交由立法会产生的一个遴选委员会研究,该遴选委员会为搜集各民族之宝贵意见,曾通告希望对前述三个教育报告书提供意见,俾作进一步的研究参考资料。这是遴委会开明的民主作风,诚值赞扬,但笔者希望该等委员应该站在以教育为教育的立场,真正地采纳民意,而能起草一份以现实需要的教育政策计划书来,俾马来亚各民族能够在这教育政策中和谐地共处,共同为发展马来亚社会文明而努力。

 

神圣教育者的遭遇

 

    教育机关,应该是神圣不可侵的。教育工作者应该是超越任何党派政治色彩,因为他们负着民族前途的重大使命。他要教导一般纯洁的青年将来为伟大的人类服务,所以他们的工作是最神圣的。

 

    但是自从马来亚陷于火药气味中后,人民的精神时刻受着暴乱的刺激与扰乱,而马华教育圈里又兔不了混乱起来,政治意味侵入了学校,把神圣的教育染上色调,因而发生了下列不幸的事件:

 

    (一)星洲与马六甲等地发生女生私自逃返中共事件。

    (二)一九五一年二月二日晚七时许,槟城布桥金宝律住宅内,一位年廿四岁华籍女教员陶英柔被三名暴徒击伤毙命。

    (三)同年一月六日马来亚大学医学院内扣捕一名医学讲师、七名学生。

    (四)巴生中华中学校长黄至元被二名暴徒挟持往学生宿舍后,而以绳索缚在大树下,用利刃将其颈顷斩至几乎身首分离,复刺伤其身体十余刀,遂告惨死。

    (五)槟城锺灵中学高中国文教师陈宗岳于教师节宴会毕归途中遭暴徒拔抢击毙。

    (六)麻属武吉巴西育人学校教员吴家良告失踪,迄今音讯渺然。

    (七)雪州蒲种漠民学校于同年三月廿五日突被军警炸毁两间教室,捐失四千余元,并致令一百余名学童失学数月之久。

    (八)巴生中华中小学校中学部突为雪州务大臣援引紧急法令第四条,由一九五一年十二月一日起中学部不准继续开办。

 

    这是一九五一年内马华教育界的痛心史。文化机关与教育工作者是不设防的及手无寸铁的弱者,刺死了他们及关闭了学校,相信不会起任何作用,对马来亚戡乱绝对无所裨益与损失,希望在一九五二年此等不幸事件不再继续发生。

 

马华教育界欠团结

 

    俗谓:『文人相轻』,『自己文章好』,这些都是文化人自私的讽刺,所以,希望文化人团结是顶困难的一宗事实,这是谁也不敢否认的事实。

 

    故,马来亚华人社会里各行业有其组织,各乡亲亦有其组织,公会与会馆林立,至于泛马性的总机构亦属不少,但文化人的团体招牌,却有如凤毛麟角,这也是事实。

 

    但一九五一年却成为文化界大团结之年,在八月廿四日上午十时集合九州岛岛岛岛十七单位,代表卅余人之突破马来亚有史以来华校教师首次大团结之联合邦华校教师公会代表大会假吉隆坡宣布揭幕,大会一连举行两天,大家在和谐融洽空气中进行会议,结果一致通过组织『马来亚联合邦华教师会总会』,该总会并于

十二月二十五日假本坡中华大会堂举行隆重的成立典礼,产生了首届职员。从今以后,谁敢说文化人不能团结呢?由于这个总会的成立,『教育界人士一盘散沙』之讥已告消除,并且可以藉此促成全马华人教育界的大团结。

 

    此外,笔者认为,马华教师,因为散处各地,素来都是各自为政,鲜相闻问,过去在若干地方有公会之组织,且亦有少数热心人士进行有关教育问题的学术研究及阐扬,但大部份的教师对此似乎未有注意,这是一种不良现象,所以希望今后在总会领导下,应该特别强调学术研究的任务,由总会主办一个纯粹策进马华教育问题的定期刊物,藉此已可以互相讨论有关教育的各项问题,亦可作为教育界人士互通声气的媒介。

 

   
其次,希望该总会应该注意全马教师同人的福利问题,如增办福利事业的,及争取提高华校教师待遇,争取公积金等。

 

    总而言之,马华教育是处于日益困难的环境中,教育界同人应该加紧团结,唤醒吾侨大众,为发扬光大中华民族文化而努力,使华校永远地在马来亚生存下去,这便是全马教育界同人今后的艰巨任务。

 

    (原载一九五二年《中国报》新年特刊)

 

  

1951.12.25教总成立大会前夕之预备会议(在尊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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