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马华校教师会代表大会小组委员会 组织马华教育界总机构问题的研究报告书

《教总33年》~历史文献 页298~299

1951.08.25

 

全马华校教师会代表大会小组委员会

组织马华教育界总机构问题的研究报告书

 

(甲)研究的原则:

  (一)是否需要;(二)择其可能性最大者;(三)择其最有效率者。

 

(乙)研究的问题:

  (一)要不要的问题

    研究的结果:就所有的提案看来,对于组织全马华校教育界的总机构的问题,都有一致的要求,可以说是需要的。

 

  (二)所包括的份子问题

    研究的结果:为谋教师的福利及进行教育的研究,只有教师本身团结起来,关系才会密切,才会更有效率地去做,故眼前以组织教师总会为宜。至于组织华校董教联合总会问题,待名她华校教师会组织健全时,另行推动组织之。

 

  (三)是怎样的性质问题

    研究的结果:职工会含有劳资对立的意味,华校的情形无此性质,似乎不需要,而且现在各地教师会多数非职工团体,可认为未有基础。最好先成立普通总会,将来依照情形的需要,再改为职工团体未迟。

 

  (四)怎样产生问题

    研究的结果:由本大会选出三单位为筹备委员,负责起草章程,用通信方法分发各地教师会审阅交换意见俟筹备成熟即定期举行成立大会。

 

  (五)怎样组织问题

    研究的结果:

    1.定名:马来亚联合邦华校教师总会。

    2.会员:以各区华校教师会为单位。

    3.会址:不设固定会址,采分区轮值制。

    4.经费:(a)年捐每单位一百元;(b)特别捐需要时募集之。

    5.组织:设常务理事七人以当值区为正主席及财政,其余互选之。

    6.任期:以一年为限。

    7.会期:每年举行大会一次,常务理事会必要时召集之。

    小组委员:林连五、吴太山、叶省三、沈慕羽、黄伟强

 

一九五一年八月廿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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