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民日报1916.07.20、21、22日
柔佛义兴公司收盘之广告
启者一千九百十六年六月十四号柔佛内阁副大臣伊士迈颁发命令解散柔佛义兴公司并委林振相陈二弟为收盘人将该公司之事务办妥收盘为此特出广告通知凡人如被该公司欠负者无论钱银物件均须于一千九百十六年十月一号即丙辰年九月初五日以前详细列单交与收盘人收领俾得于是日按照所收到之单分别偿还倘有届期尚未列单送到者为系自悟与收盘人林振相和陈二弟无涉特此布告各宜知照勿悟
一千九百十六年七月十七号
丙辰年六月十六日
收盘人 林振相 陈二弟 之律师广告
勿礼论兄弟大状师